法律问答

老公出轨了,但是我没有证据,只是有小三和老公的聊天记录,离婚我能得到财产吗?,但是有一点财产证是我婆婆的名字

离婚
2019-03-09 15:0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你可以收集整理性格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二、法院应该支持你的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方式要求;
    三、在双方结婚后,你偿还的债务属于双方共同偿还的债务;
    四、关于诉讼费由按照诉讼费收费标准来计算;
  • 夫妻起诉离婚,规定是法院在立案之后,如果采取普通审理程序,会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以内审结下达判决书。
      如果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会在立案起3个月以内审结。
      法院判决是否准予夫妻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所以,下达判决书也不一定是判决准予两位离婚,需要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支持。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首先,在男方出轨的情况下,如有孩子,女方为了孩子选择不离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既然男方已经选择起诉,那么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就不是一方不同意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
      其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出轨并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如果你妹妹掌握对方出轨的证据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来说,以下这些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以及一定范围的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