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公司按照实际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公积金,这种做法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员工是否还可以要求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10 01:13: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月支付。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就应视为拖欠工资。
    如果企业拖欠工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工伤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应当等于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少缴社保费,责任应由其承担。
  • 最低工资不包括社保或者保险。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关于最低工资包括社保吗的问题。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保的问题。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而《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据此,最低工资标准里考虑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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