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干了将近四年,现在把我辞退了,而且也没给交社保,请问公司得赔偿我多少钱

2019-03-11 13:04: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提供有效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
    (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以单位不缴社保为由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可主张单位为你补缴社保,主张单位支付你工作每满一年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3、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公司自建立用工关系满一个月都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需注意:

      ① 必须是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未签订劳动合同。

      实践当中会有一种情况,劳动者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若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的故意行为导致的劳动合同的未签订,那么此时劳动者是无法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

      ② 未签订过具备劳动合同内容的入职登记表。

      一般的入职登记表只是简单的做了下入职的登记信息,但是在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入职登记表需要填写的项目包括了劳动合同的必要内容,在法律适用上,这样的入职登记表的效力是等同于劳动合同的,此种情况也是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
  • 在你没有不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按2倍补偿金进行补偿。而辞退方面,公司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到你接到书面通知(切忌不要口头通知即离职,公司可能主张你无故离职)后的1个月,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因被无故辞退,在此基础上双倍)。
    另外,应关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自工作后1个月起计算双倍工资)、是否实习期、是否有缴纳社保等情况。并注意保留各类工资及工作凭据。
  • 公司未交养老保险,?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你补缴或者向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 公司未买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未缴纳的社保,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进行一定的赔偿。

      
    一、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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