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有8年多没年检,去年去换了证的,今年去年检,审不了该怎么办?

公司税务
2019-03-11 15:3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
    每年需要做年报的企业是:营业执照上,注册时间为前一年12月31日前的大陆企业。
    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
  • 工商年检提交的资料:   
    1、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年检报告书。   
    2、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所有副本。   
    4、加盖企业印章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还应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并携带原件。   
    6、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未全额缴付的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房地产销售代理、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创业投资、投资和投资咨询、企业登记代理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审计报告的企业,应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对2011年7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企业,免于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7、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设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提交上一年度通过年检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提交分支机构明细表,表中应注明分支机构的名称、注册号、登记机关和设立时间),并加盖非法人分支机构印章。   
    8、公司、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应提交隶属法人企业上一年度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隶属法人企业印章。   
    9、其他经营单位应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隶属机构的印章。
  • 办营业执照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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