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高利贷的事情。我有个朋友大约5年前向高利贷借了一万多,然后两年前那个高利贷来要钱连本带利说要还10万多,然后我那个朋友没钱,就同意划账(签了协议书),把那10万多划给了那个高利贷的其他债主。如果现在不还钱,放高利贷的人起诉我的那个朋友,这会怎么判,是按银行利息还钱还是必须要按高利贷的利息来还钱

2019-03-12 12:14: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国家法律规定超过基准利率4倍则算高利贷。2018年的基准利率为
    4.9%,4倍利率则为
    19.6%,年率超过
    19.6%,算高利贷。如1万元的借款,利息一年不应该超过 1960元,超过部分算高利贷。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指出,民间借贷不允许年利率超过36%,如果超过这个标准的利息就是无效的。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中国是命令禁止高利贷的,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放款人他们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但是作为一般人来说,你借了高利贷不还的话放款人会用他们自己的方式来解决,通常就是恐吓,威胁之类的,但是如果你要通过法律来解决的话,法院一般是先进行调解,也就是还是需要你还款,但是不会还那么多,会按照同期银行的利率来还。
  • 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违约,借贷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高利贷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定义。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如畸高利率等,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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