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没有感情,想离婚,可是男方死活不同意,我想要孩子抚养

离婚
2019-03-13 14:2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你们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到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依您所说的情况,你们属于法律规定中“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感情破裂情形。 离婚还涉及对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对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平均分割。子女抚养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双方可以协议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准许。
  •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当男女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同意的,夫妻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