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和我的老公因为家庭爆力己分居快两年了,他不和我办离婚手续他说要办就叫我自己去办而他就不会和我去办离婚:请问一下律师这样的情况要些什么手续才能和他办理离婚,谢谢!

离婚
2019-03-13 23:54: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所属房产正在出售,如果离婚,出售房子的手续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签字手续后,才能过户给买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所著《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观点,此“一般共有”是基于共同投资、共同经营而形成的,如合伙共有财产,出资合购的共有房屋等都不是基于身份而产生的共有关系。
    因此,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劳动收入以及因继承、遗赠、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均应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
  • 婚 姻 登 记 条 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离婚找律师多少钱?
    一、计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

    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元/件) 民事案件1500元 、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

    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

    (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

    (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4、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

    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基本标准执行,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含)以下:

    1万元—10万元(含)

    10万元—50万元(含)

    50万元—100万元(含)

    100万元—500万元(含)

    500万元—1000万元(含)

    1000万元收费比例免收4%3%
    2.5%2%
    1.5%
    0.7%

    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
    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二、协商收费规定

    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见证、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