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上班的企业老板跑路找不到人,我想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因找不到人和企业执照公章,人社局说没有企业相关手续解除不了劳动关系,这种情况怎样才能解除?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14 18:54: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违反合同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同时,对于合同当事人的变更,需要经过转让当事人的同意,才能将其权利与义务转让。
    本案中,原开发商因逾期没有交房,已负有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此要求违约赔偿。开发商在承接这个楼盘项目时,并不是单独的只承接建设开发的权利,也同时承接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这其中就包括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也包括赔偿购房者逾期交房损失,所以购房者可要求新开放商进行违约赔偿或者进行安置。
  • 老板跑路,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也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公司资不抵债的,劳动者还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劳动者的工资是第一清偿对象。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一般在单位违法,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无违纪行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且员工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没有补偿,一般辞职就会停缴。
    如果是公司提出,需要一些辞退通知什么的,而且还有按合同上写的工资数额补偿你,一年补一次,到合同期限为止。
    至于社保关系有两种办法:一是你去人才办理个人存档,同时委托人才替你缴纳社保(这可以延续你的社保不间断,但至少要委托缴纳半年才行);二是你先别管社保,等找到新单位再继续交,中间间断的可以与新单位协商,你自己出钱单位给你做补缴(这种办法补缴需要你出很多钱,因为单位承担部分比例很高的,感觉不值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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