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光办了酒席没有办结婚证,在一起三个多月,后来因为生活琐事吵架我回了娘家,后来男方就一直跟我要彩礼,我需要全部退给他吗?

2019-03-15 03:44: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财产根据事实判定归所有人,婚后财产对半分,抚养权有争议的,根据双方的条件,幼儿首先考虑归母亲抚养,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索取抚养费,具体金额有双方商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诉讼的一方责任更大,而判决后财产的分割与此无关。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您要把相关证据保留好,方便在法庭上举证,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属于同居而不是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首先可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原则上各人所得应归各人所有,对于无法确定份额的共同财产,则原则上可均分。
    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的时候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个人财产依法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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