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去世后,留下一百万遗产,我们两个子女放弃,还有两个子女应该怎么继承

2019-03-15 13:1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 当事人放弃遗产继承不一定要请律师见证的,以下是放弃遗产继承的注意事项:
    1、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2、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3、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 过世子女的配偶能不能分得对方父母的遗产,要看对方的父母生前有没有留遗嘱,有立的情况下,要看遗嘱上有没有你的份额,如果有,就能继承;如果没有立遗嘱,要看你对对方的父母有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如果存在赡养关系,就可以继承。
    如果以上都不成立,就不能继承。
  • 养子女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意见中规定的养子女在法定条件下,即对生父母也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情况下,是可以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而不是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也就是说,养子女不因履行了扶养义务而重新取得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资格,也无法剥夺生父母的其他第
    一、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这个规定也是与上述《收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的规定相呼应的。为此,养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合法的收养关系而消除,养子女是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但在法定条件下,是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以上规定同样适用于养子女与有继承关系的其他原有近亲属之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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