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交通事故锁骨粉碎性骨折,手术钢板固定,能评伤残等级几级?

2019-03-15 19:15: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伤残鉴定怎么申请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7、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
    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二、工伤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凡符合如下情况之一者,应鉴定为八级伤残,享受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下面来了解下八级工伤:   1)人格改变;标准   2)单肢体瘫肌力4级,   3)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   5)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   6)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7)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8)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9)面部烧伤植皮≥1/5;   10)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11)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12)全身瘢痕面积≥20%;   13)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15)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上者;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8)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19)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20)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21)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   22)四肢大关节创伤性骨关节炎,无积液;   23)急性放射皮肤损伤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   24)放射性皮肤溃疡经久不愈者;   25)一眼矫正视力≤
    0.2,另眼矫正视力≥
    0. 5 ;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0. 4 ;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2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2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3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31)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后眼压控制正常者;   32)双耳听力损失≥41 dB或一耳≥91 dB;   33)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   34)发声及言语困难;   35)牙槽骨损伤长度≥6 cm,牙齿脱落8个及以上;   36)舌缺损amp;lt;舌的1/3;   37)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3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   39)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   40)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   41)肺段切除术;   42)支气管成形术;   43)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以上就是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希望能够帮到你。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等级的原则包括:
    (一)客观评定原则
    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二)比照评定原则
    遇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三)分别评定原则
    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四)排除原伤病原则
    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 1、双方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都有责任,游客可以选择旅游合同纠纷起诉旅行社也可以以侵权纠纷诉讼事故双方和对事故发生有过错的旅行社。
    2、单方交通事故或旅游车全部责任的,如果旅游车与旅行社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游客可以将他们同时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是旅游车方原因发生事故,游客既可以选择诉讼旅游车方也可以诉讼旅行社,旅行社对选任旅游车有过错的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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