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妹经人介绍与人订婚,并与男孩同居两月,之后,男方翻脸不认人,断绝关系半年,现在提出结婚,说不结婚就退还彩礼及四金,我家不退可以吗?

2019-03-15 20:12: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情况下,彩礼是不会返还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   婚外情不是退彩礼的条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没有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给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才退还彩礼。出轨是判决离婚的条件,但不是退还彩礼的条件。因此,只有存在司法解释规定的三种情形时,要求退还彩礼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 只要没有结婚的话,给付彩礼一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订婚不等于结婚,结婚是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发放结婚证为准。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
    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
  • 夫妻双方只办了酒席没有领结婚证,这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男方可以要回所出的彩礼,至于小孩的抚养和婚生子女的处理是一样的,在两岁以下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一些不适宜抚养小孩的疾病,2到10岁法院考虑双方的条件看那方抚养小孩对小孩的成长更有利法院就判给谁,孩子在10岁以上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的,当让孩子的抚养问题你们可以自由协商,你们同居期间的财产,谁能够证明出资就归谁,不能证明出资就按照共同共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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