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我和妹妹还未满18岁的时候就去世了,然后我妈妈在我爸死后不到一周就又改嫁他人,后来还生下了一个女儿。我爸去世留下的山林土地,我妈已经改嫁了,她还跟她改嫁的人强占我们的山林,说我和妹妹什么都没有,说都是她的,请问我爸爸留下的遗产是属于谁的?是我妈的,还是我和妹妹的。现在我个妹妹都是成年人了,都已经出嫁了,我生了一个儿子,我想把我孩子的户口上在我家的户口本上,可是我妈不拿户口簿拿出来,说那是她的户口簿,凭什么我的孩子要上在她的户口簿上面,我真的搞不懂,我妈还不拿户口簿给妹妹办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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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的
遗产分配原则:
(一)受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扶养人享有依协议请求扶养人扶养和接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承担在世时妥善管理遗赠财产、不处分遗赠财产并将其转移给扶养人的义务。
(二)扶养人的权利义务 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承担扶养照顾遗赠人,并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安葬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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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定
继承。
父亲或母亲的遗产,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只有孩子一人的,由孩子继承。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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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一般认为不属于遗产,详见下面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
夫妻共同财产的函的复函》(【2000】法民字第4号)规定:经研究认为,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该房时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龄优惠只是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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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