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起诉离婚,本来我们是和平要离婚的,但是我想让他补偿我,曾经说要杀我。我为他生了两个孩子还结扎了,然后我现在有一个朋友吗?我们两个拍照拍一起,然后我把照片发在朋友圈里,我那个老公去查,然后说我这个朋友是我男朋友是漳州人,是离过婚带有一个小孩子还说要杀他,然后我现在这个朋友,他是单身的。能不能去告我老公。损害我这个朋友的民生。

离婚
2019-03-16 11:37: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与离婚诉讼一致。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实践中,损害赔偿是应与离婚诉讼应一起提出的。婚外情离婚过错方拒绝支付赔偿,如果法院已经判决支持了损害赔偿的请求,赔偿义务人就有义务依照判决依法及时履行。义务人在不履行时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赔偿义务人强制执行。如果义务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或恶意转移财产,那么此行为可能触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 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诉讼离婚的话,由法院就房产等问题进行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关于离婚的条件:
    1、按照《婚姻法》的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1],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没有那一方先提出离婚,这一方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说法。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