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已经交了购房首付,用公积金贷款,婚后,签合同时只签了我的名字,却用我老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这样可以贷款吗?为何银行说不行,合同上必须要有主贷款人的名字。??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实现公积金贷款?

2019-03-17 20:35: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 根据法律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当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卖房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 一、申请职工住房抵押贷款需具备哪些条件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5、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
    6、有保证人(售房单位)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申办程序是什么第一步:有购房意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向所购房屋的售房单位(开发商或组织实施集资建房的单位)询问,如该项目为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则可向售房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第二步:借款人准备以下资料交售房单位,由售房单位核实其是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含配偶)、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自筹资金的凭据;
    (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五)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产权共有人(含配偶)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
    (七)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第三步:到经办人员通知的地点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进行贷款审查。
  •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如下:

    1、申请: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提交资料。

    2、初审: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核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

    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若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审核:

    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6、签订借款合同: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了,整个过程也就完成了。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需满足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至少一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