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是按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吗?还是包括奖金,岗位补贴,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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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工资,小时工资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21.75×8)
节假日加班费计算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
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
21.75×200%)
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
21.75×300%×3+月工资收入÷
21.75×200%×4
上述案例案例以春节长假七天加班为例,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
21.75×300%),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
21.75×200%)。
几个固定数据说明
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
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
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方法:每月工作时间
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
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时间 250=365-104-11;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 115=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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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
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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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
一、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 M=f(C、S、A、U、E、a) M 最低工资标准; C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 S 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A 职工平均工资; U 失业率; E 经济发展水平; a 调整因素。
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
1.比重法即根据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2.恩格尔系数法即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提供的年度标准食物谱及标准食物摄取量,结合标准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1.按比重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210×
1.87+a=393+a(元)
(1)
2.按恩格尔系数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127÷
0.604×
1.87+a=393+a(元)
(2) 公式
(1)与
(2)中a的调整因素主要考虑当地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另,按照国际上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则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应在360元—540元之间。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
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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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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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