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借我朋友两万多块钱,写了欠条,打电话给他总说没空,快一年了也没有还过钱,他根本就不想还,我想问问律师我的能要回来吗?

2019-03-20 06:1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能证明债务的证据,包括欠条(借条)、双方间的协议、往来记录(交货单据、付款情况等)、催讨记录等。

  • 一、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但中途还了一次款,诉讼时效期间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时重新计算;
    二、法律依据:《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协议离婚没有签字的欠条通常情况下是无效的。
      一个欠条的成立必须有债务人的签字确认,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必须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不能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必须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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