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998年离婚,1999年12月又和前夫一直同居到现在,法律承认是事实婚姻吗?

离婚
2019-03-20 10:23: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  非法同居是我国当今社会常见的社会现象,是一种特殊的两性关系,当男女双方产生纠纷的时候如何处理,现今法律对此的规定甚少,不利于矛盾的解决,不能更好地保护人的权利和利益,更难给弱者施以法律救济。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
    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虽然非法同居是违反我国婚姻法的一种行为,但届于它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的现实性,我们对非法同居中的弱者也应予以救助
  • 事实婚姻是指,双方自愿以夫妻方式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众所周知的,并且双方没有不宜结婚的法定事宜。
    我国在1994年2月1日取消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在1994年2月1日之前这么做的是事实婚姻,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时之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按同居处理,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说。
    你先确定你的情况是不是事实婚姻,如果是,共同财产平分。如果不是,就不存在财产分割的事,只能你们自己协商。
  • 离婚时候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大问题,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所谓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婚姻关系。我国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后,属于同居关系。   所谓的事实婚姻离婚,也就是说解除同居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法院只受理因事实婚姻存续期间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
    起诉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6条: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