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房地产签的一年的租房合同,因为房子家具与合同不符,和经常出现小问题,能够我这边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2019-03-20 17:34: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仲裁期间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不影响劳动仲裁的进行。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合同的解除分情况而言,具体有以下三种。  
    一、合同可以协商解除。 合同属于民事范围,可以意思自治,法律并不做强制规定,所以在合同签订之后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的。那如果协商不成,出现法律规定合同的法定解除的情形,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原因受损,无法居住的,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履行交纳房租的义务,在催告之后仍不履行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又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就其违约行为解除租赁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无法定解除情形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不得随意解除。  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者是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单独解除合同,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解除的情形都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吗,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一)承租人的解除权  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的解除权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三)双方均有的解除权  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租房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一般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租房合同是无效的: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租房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1、过错方应当赔偿损失:如果造成租房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所对应的经济赔偿。  
    2、合同无效装修纠纷的处理:若是房客或房东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在无效合同执行期间,即房客经房东同意对房屋装饰装修,而在租房合同无效时,房东同意利用这些房屋装饰的,可折价归房东所有;若是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房客拆除,值得注意的是,在拆除过程当中应注意将房屋恢复原状。但是房客未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由房客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房客与房东在执行无效合同期间的争议,若是双方协调不成,可以直接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相关事宜。
  • 我国法律规定隐瞒与合同有关重要事实而签订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受欺诈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房东隐瞒拆迁的事实与租户签订的租房合同,是一种欺诈行为,租户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合同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