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我家的银行卡都是我妈妈名,户口注销以后取不出来,银行说现在属于遗产继承必须走法院。前天去法院。法院说上到社区开证明直系亲属证明,社区说不负责开不给开。咨询一下到底是什么程序,

2019-03-21 17:14: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指定继承,即遗嘱指定的人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即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序列依次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
  •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不属于遗产: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
    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 遗嘱公证不需要直系亲属在场。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由公证员与立遗嘱人直接公证,亲属不需在场。立遗嘱人进行遗嘱公证是自己权利的独立行使,无需直系亲属配合。
    只要进行了遗嘱公证,遗嘱即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