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电动三轮车因故障由机动车道变道至非机动车道内停车,后方摩托车因时速过快撞上我方车体受伤后送至医院,伤情不是很严重,交警判定我方随意变更车道承担同等责任,让我方同对方协商,对方家中有权强烈要求我方赔偿全部医药费,并声称我方属于机动车无证驾驶不赔钱就起诉我们。

2019-03-21 19:00: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驾驶者对搭便车者的注意义务并不因为有偿无偿区分。
    对驾驶者应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搭乘者有过错的,应减轻驾驶者的责任;搭乘者无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驾驶者的责任,但是对于精神损害部分的赔偿请求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而无证驾驶人的责任认定主要是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并以此来确定赔偿项目及数额。
  •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赔偿责任的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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