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以7岁,女方带孩子不满两年,孩子都是我父母一手带大的

离婚
2019-03-22 06:59: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是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立足点。同时要根据几个条件:一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的经济条件,三是父母双方的品德。
      《婚姻法》第36条第
    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最关键的一点,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另一方有违法犯罪行为(如赌博)的,和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当然,应当提供确切的证据
  •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女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则应当由男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实在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可以请求法院作出判决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归属。如果由女方抚养子女,则在存在离婚时的共同房产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照顾女方将房产分给女方,但是女方要给男方给相应的经济补偿。
  •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
    一般情况下,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 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以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一般由环境条件比较好的一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归谁抚养,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