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车速很慢的情况下车辆绿灯正常左转弯与直行闯红灯摩托车发生碰撞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2019-03-22 07:23: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横过道路,应该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在人行横道上通过时,行人具有优先权,如果有车辆借道穿过人行道,按照行人优先的原则,车辆应该避让行人。
    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发现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过,即使是在机动车应该通行的时间内,也应该停车避让行人,因为与车辆的通行权相比,行人的生命安全权利更应该受到保护。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即并不区分行人是否违规,换句话说,即使违规了,车辆也应该避让,否则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证据证明行人违法,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闯红灯撞车且肇事逃逸,应当根据造成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
    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搜集证据,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
    单位不主动认定,本人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和单位就工伤、费用有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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