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别人借钱不还,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有用吗?对方会不会知晓?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直接交给法院吗?

2019-03-22 18:3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索赔时,可向对方索赔因诉讼财产保全错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在涉及财产的诉讼案中,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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