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03.6-2005.9在某民营医院工作,签订了5年的合同,合同规定如员工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要向院方支付3万元的赔偿金,后来因为工资问题向医院辞职,院方同意。2006年3月,我又在第二家民营医院工作,到了4.5月份,我考的执业医师顺利通过,第一家医院在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卫生局领了我的执业医师证并办理了注册手续。我知道以后,向其多次索要,第一家医院都没有给。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如果通过仲裁或诉讼,院方是否还可以向我索要赔偿金?我该通过什麼方式解决扣押证件的问题

2018-07-29 14:3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主动辞职是否赔偿,有两种情形:一是员工出于自身发展需要,与单位无关原因的辞职,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二是用人单位处于过错方,导致员工主动辞职的,需要赔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一般是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最长不超过六十日。劳动仲裁不收费。
  • 你好,如果你主动辞职时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工资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解决,但到底行不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