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原单位办了工伤保险没有停止,现在不在那干了,上别的单位交不上工伤保险了,怎么办,而且说原单位工伤还停不了怎么办,应该找那个部门

2019-03-23 08:3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没有交工伤保险,本人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该请求。只要能提供出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据,通常仲裁结果就是补缴社保费用。
    另外,员工可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赔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
  • 工伤保险的认定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7)因工、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再寻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