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在2018年2月2日晚在路边撞弯一根路边警示牌,报警之后车被交警扣押,由于2月3日4日是周六周日,于是本人于5日周一去交警设施科协商警示牌赔偿问题,后经协商勘察警示牌没有问题,无需赔偿,5日当天下午找到当天处理事故交警,交警归还了我本人的驾驶证与行驶证,但是在询问放车时间时,交警却迟迟没有回复只说让我回去等,请问在我是否有权利让交警放车?

2019-03-23 14:21: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下列情形要吊销驾驶证: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4、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符合第5项规定,面临被吊销驾照。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当到交警部门或工商机关查询、调取、复印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为保险理赔、协商调解、司法鉴定和诉讼赔偿做准备。
    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申请,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
    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在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鉴定。

  • 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2.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 交通事故在交警队怎么快速处理,  
    一、交通事故在交警队怎么快速处理  
    1、只要是车辆碰撞,只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追尾、轻微的剐蹭和相撞,一方付全部责任的,且付责任的一方承认是自己的原因和责任的。  
    2、双方可以签署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快速的把事故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处理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到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也承认的,如果当时没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双方可以手写一个,写清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的车牌号、事故的原因、双方司机的姓名、以及驾驶证号等信息,双方分清是那方付全责,并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可以等警察来,或是到交通队索要事故书,然后在重新填写,以备走保险的时候用。  
    二、交通事故处理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