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入职3年没交保险,当时要自己写了一份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现在要离职可以找公司索要赔偿吗

2019-03-24 11:0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也是双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接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不予录用;已经录用,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结清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具有依约履行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不理会劳动者不缴纳社保的要求。
    劳动者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 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辞职,并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n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一次性结清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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