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婚前房子是男方买的,但婚后是女方还的房贷,如果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离婚
2019-03-25 07:0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
    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
    3、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根据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
    4、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
    5、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6、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30%。
  •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
    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一般应为一方的财产,房产证可以加女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前购买的为一方的财产。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