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买了辆二手车,刚过户,才几天就坏了,已经但废铁卖了,但户没消,也没造成什么重大交通事故,这样会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2019-03-25 16:41: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购买二手车如何过户,  
    1、由经营公司填写《机动车盗抢查询表》,将车辆送市场车辆检测站核对车辆发动机和车架钢号,并对车辆性能和排放状况进行检测,由驻场警员签名盖章;  
    2、由经营公司填写《鉴定估价委托书》,交驻场车辆鉴定估价站对车辆进行鉴定估价,出具《鉴定估价结论书》;  
    3、由市场办证部对《鉴定估价结论书》第三页、《车辆检测表》第四联(私人摩托车除外)及《旧机动车出售合同》、经营公司开具的交易发票等所需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开具《上海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流转证明单》,并按统一的表格进行登统;  
    4、由经营公司统一向市场收费处进行结算;  
    5、由驻场工商人员对交易所需提供的材料进行验证,并分别在《流转证明单》、交易发票、《过户审批表》上加盖工商验证章;  
    6、由市场办证部人员统一向公安车管所驻场机构办理车辆档、证过户手续。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买二手车不过户有哪些风险  对二手车交易而言:办理过户手续是除了看车况外最重要的环节,如果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卖方仍对该车拥有所有权,买方充其量只得到了使用权,一旦发生事故,无论买方还是卖方都没什么好处。  对于卖主而言:车辆转让后没有进行合法的转籍过户,原车主仍保留该车所有权。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未办理过户的车主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更大,无辜承担赔偿责任,付出一定的意外代价。所以,在车辆完成交易后,务必要到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对于买主而言:虽说拥有了二手车,日常驾驶,但产权未转移到自己名下,如果卖车人日后反悔,可以收回汽车,有关部门追缴卖车人财产时,该车仍属于追缴范围,那买车人就得不偿失了。  二手车过户手续是容易忽视的细节,在二手车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时常出现手续齐全却不能如愿办理的情况发生。目前二手车过户分为四种情况,即个人与个人之间过户、个人与公司或公司给个人过户、公司与公司之间过户。只要把二手车过户的手续备齐后就可以去过户大厅办理过户。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在未及时过户的情况下,原车主仍然可能会承担一些法律风险。根据交通法律法规,已经出售的二手车未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违章记录责任应由原车主承担。而且,由于车辆的归属权不是新车主,所以上不了保险。
    如果保险到期后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主没有赔偿能力,原车主可能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车辆转让时,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三、事故报告单位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9、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五、违反本规定有下例行为之一者,特大事故调查组可建成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合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特大事故调查组询问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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