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劳动局申请工伤,把他们要的材料如,公司给我发工资银行卡流水,企业信息,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证人证言,都送劳动局了,过几天给我打电话让证人上老动局做笔录顺便看看证人,我给证人说了,证人都不愿上劳动局,怕公司找麻烦,劳动局非让证人去,我该怎么办

2019-03-27 07:39: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工伤证明认定程序: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
    第二步,工伤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
    1.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2.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3.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即判决由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也可能判决驳回职工的诉讼请求,此时劳动者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
    第三步,工伤认定程序

    第四步,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程序

    第五步,确认劳动关系

    第六步,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第七步,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程序

    第八步,劳动能力鉴定

    第九步,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程序

    第十步,工伤赔偿诉讼程序
  • 申报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3、病例、诊断证明等医疗诊治记录;
    4、职业病的,需提供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
    5、交通事故等第三方侵害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基本情况: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从事什么事情时发生什么事故。事故情况:在场证明人有谁,参加抢救的有谁,什么人打的120,什么人通知的单位负责人。抢救情况:什么人采用什么手段送伤者去的什么医院,陪同人员有谁,初步诊断为什么伤情,谁垫付的医药费。治疗情况:目前已治疗多长时间,是否出院,已出院的共花费多钱钱,该款项是谁支付的。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资料
    1、个人申请或事情经过;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一份并提供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原始病历(或出院小结)和初次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检查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要加盖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专用章;
    5、两名以上目击者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须详细写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工作单位及与受伤人的关系)及事情经过,附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按手印;
    6、受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协议书、工资表、出勤表、胸卡、名片、录音录像材料、证人证言等));
    7、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打印用人单位注册信息
    8、受到其他伤害的应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调解书及居住证明等,死亡的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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