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三个月发了一月工资,那我提出辞工,老板也没有批准,工资也不给结清。

2018-07-30 12:1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此类情况不属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此类情况禁止约定违约金。因此本着尊重劳动者意愿的原则,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随后的一个月内办理交接手续离开单位。
    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多发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办理手续立即离开用人单位。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单位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可以在入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员工辞职并不需要单位同意,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即可。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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