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儿的户口迁出去了,有母女关系的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出生证都不在了,怎样证明母女关系

2019-03-29 09:2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因此,最好回服役所在地机关开具证明,那里应该保存有资料的。
  • 应该提交的资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1、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
    2、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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