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2017年7月10号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三个月试用期但是试用期过后并没有给我转正也没有给我买保险,我在2017年11月20号提出了离职并要求公司给我补发10份应该转正的工资,但公司没有回应,我应该怎样才能要回我的工资和保险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29 15:06: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试用期期限最长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只试一次,下不为例试用期只能有一次,一般适用于员工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时候,续订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这是因为试用期是一种考察期,是在员工与用人单位相对不熟悉的情况下为保护双方的利益而设定的。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已经相互熟识,当然不需要另外再约定试用期。如果约定了,这一约定也是不合法的,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即使用人单位调换了员工的工作岗位,也不得再另行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法律明确禁止“试用期合同”的存在。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仅在聘书、录用通知或其他书面文件中约定了试用期的,视作为对劳动合同的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视作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样的,仅约定了试用期内薪资,则该薪资被视为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还约定了转正后薪资,则转正后薪资被视为劳动报酬,试用期薪资约定无效。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支付相当于转正薪资的工资。但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口头答应在员工转正后将提高薪水,却没有在任何文件中作出具体约定,也没有具体的数字,试用期薪水就被视为劳动报酬。  
    1.、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时候,就告知劳动者他的权力和需要履行的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告知劳动者有关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劳动防护条件、员工福利等一系列内容。特别是应详细告知员工其录用条件、岗位要求等。如因用人单位没有告知,导致员工过失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2.培训义务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也是用人单位重要的责任。如因用人单位未开展职业培训导致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举证义务“试用期”虽然是个彼此尝试、接触的过程,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要在试用期内,与员工“拜拜”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承担的是完全的举证责任。一旦双方对试用期内劳动关系的解除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注意自己行为的规范性,并保留必要的书面材料、文件,以作合理性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1、险种按科学投保顺序来
      昨天就有一个菜友在后台留言,说自己买了一堆保险,发现有好多没用的,希望菜导给甄别甄别。看了之后确实挺乱的,意外险都好几款。
      这说明很多人买保险没有什么逻辑。虽然说每个人需要的保险可能有所差别,但总方针还是有的,就是菜导说过好几遍的科学投保顺序:
    买保险注意事项
      不管你是小孩、骚年,或是老年人,按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寿险这个顺序来买保险是没错的。对了,因为大多数人都有社保,注意在保障方面不用重复了,特别是医疗险。
      
    2、各种保障最好分开买
      一般保险销售跟你推荐产品时,会建议你买全险,比半险跟裸险要好。
      所谓全险,就是各种保障都有,像重疾、意外、身故、医疗,都给打包进来了。半险就是打包了一些,裸险就是纯粹只有一种保障,比如重疾险就只保重疾(可能会带点轻症)。
      看起来全险确实要好些,毕竟保障多嘛,但其实很多保险附加的保障通常都比较鸡肋,只是当一个宣传的噱头,目的是想提高保费。
      所以买保险时,最好是各种保障分开买,重疾险就看重疾,医疗险就看医疗,不要太在意那些附加的保障。
      
    3、返还型保险慎重考虑
      返还型的保险听起来是免费得了保障,还有20%-30%的利息呢。看起来是占了便宜,实际代价高着呢,代价就是你交的保费要被人家占用好几十年。
      因为返还型保险都是长期的,而且同样的保障,跟消费型保险相比,保费要高出不少,相当于你多交的那些保费被保险公司占用了几十年。要知道即便是余额宝年化
    3.6%的收益,20年也是翻倍了的,最后保险公司多给的20%-30%的收益,显然是很少的。
      当然也不是是说返还型保险就一定不能买,但是大家一定要记住保险不是理财,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保障,返利只能算是附加值。购买的原则是:如果保障功能没有优势,就不用看返利了。千万不要本末倒置,把返利当成重点。
    买保险注意事项
      
    4、咨询专业人士
      很多菜友在投资P2P时很谨慎,希望能听到一些专业的意见,然后再决定投不投资。保险也该如此,要知道同样的保障,不同的保险组合保费差额能达好几万,能咨询一下专业的人,可能就省下几万块钱。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退休后,依法享有的补发工资面议到位,劳动者可以和原单位进行沟通,如果属于养老保险金没有到位的,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进行详细了解。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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