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起诉我,要求离婚!谣言称女方有第三者!只是和朋友吃顿饭,而且还实施家暴!在法庭上我应该如何辩解这件事情对我比较好!

离婚
2019-03-29 19:47: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可以;
    二、《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房子的产权要分清是婚前所建还是婚后所建,婚前属于个人财产。还要分清是谁建的,若是你父母建的自然产权是您父母。
    2、可以要求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从自己抚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分析。
    3、分居两年不会自动离婚,这个也需要举证或主张对方认可。此次起诉败诉,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到时一般都判离婚。

  • 一、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第一步先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第十二条第一项特别强调: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正是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需要离婚协议书的,需要将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孩子抚养等问题进行书面约定。
    2、要是有一方不愿离婚的,想离婚一方可去法院起诉离婚,结果可能就是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而不是离婚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