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上班三个月没签合同,8月27到11月27。11月19号已经和老板口头说过离职,离职得提前一个月。我并没有要求提前离职。到11月26号晚上老板开会说,说他如果没发短信通知来上班的明天就不用来了,这个月工资会到下个月直接打给你支付宝。我12月15号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说12月31号过来拿工资,有录音。12月30号下午3点公司员工让我过去拿工资。因为路比较远改为1月3号,3号过去,公司又说我客户出现问题来扣押我11月份的工资,说等处理好给我工资。现在还要我处理。他把我辞退了并没有找人和我交接工作。我现在能不能要求公司对我赔偿双倍工资?我的胜诉大么?他拒绝给我所得工资和赔偿我该怎么办?

2019-03-30 10:03: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了补发拖欠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你的理解是对的.
    2.一般不会得支付.因为规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是可以不是必须,劳动部门一般不会主动这么做.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通知的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 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 1、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社会保险(含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五险)是违法的,有权要求补缴,但并没有因此而双倍赔偿的规定。
    2、无论是经济补偿还是二倍的赔偿,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孕期女职工。这是对女职工最基本的权益保护。n《劳动合同法》规定:n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n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n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n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n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n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n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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