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找别人帮忙办信用卡,然后信用卡我个人未使用,但是信用卡被他人盗刷,该怎么办

银行
2019-03-30 18:5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主卡申办条件是:1)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稳定的职业及收入,能按时还本付息且信用良好。这个是建行信用卡网站上写的卡片申请条件,上面到是没有写到过这些内容。
    你可以多提供一些财力证明,比如房产、车产、建行的定期存单之类的到网点去申请。你申请以后银行会根据你的个人收入、缴金还有个人信用等等综合进行审核,能不能通过就不一定了。

  • 1、挂失。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发现自己信用卡被盗刷,首先要做的第一步是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挂失。  
    2、到ATM机上查款。挂失以后,可不必先补卡,而是到离自己最近的ATM机上了解,自己的信用卡余额,同时,这还是后期证明卡片在你身上和你所处位置最有利的证据,因为银行可以调取你的查询记录及录像,能证明你在那一刻不在案发地,并且卡片也在身上。  
    3、要求银行给予重要文件。找到一处有传真机的地点,用传真机电话再次拨打客服电话,要求客服帮你传真两张重要文件。“账务查询申明书”和“非本人交易附加说明”。  
    4、报案。通常到普通警局报案他们不会受理,还会互相推诿。卡主可直接到卡片申请的城市发卡中心所属的JC局进行报案,如果你不清楚所属片区可以致电客服要求他给你提供所属地。报案的目的是帮你在银行的拒付申请过程中增加证据,增大拒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5、要求警局立案,并给予回执单。携警局给的回执单到发卡中心要求调查。
  • 信用卡可以只用签名,也可以为其设置密码,但在实际中,设置了密码的密码信用卡和只用签名的签名信用卡,被盗刷后的法律责任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密码卡:用户负责现在几乎所有银行的信用卡章程中都规定:“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
    这尽管有霸王条款之嫌,但在法院的认定中,密码也往往被认为是确认持卡人身份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刷卡消费中具有重要作用。这就意味着,持卡人在信用卡被盗抢情形下如果密码也被对方获取,其自身就要对盗刷承担主要责任,收单商家的责任相对减小甚至不需承担责任。
    签名卡:商家埋单一般而言,在信用卡没有密码的前提下,主要由商家比对签名来查核持卡人身份,在签名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下,商家无疑要对盗刷得逞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签名相似甚至极度相近,该如何区分责任就复杂了,毕竟商场营业员也不是专业的鉴定师,但这种情况下,签名越相似,商家承担的责任就越小。
    依据签名相似的差异,责任区分也应该存在差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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