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工伤十级,一月五千工资,没有社保,可以那多少钱。

2019-03-31 02:47: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十级伤残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劳动者被认定为十级工伤后,用人单位应依据法律的规定赔偿劳动者。
    实际工伤赔偿的项目主要有以下种: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医疗费:凭单据据实结算。
    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 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1、十级伤残划分依据是: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2、评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
  • 只要员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因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工伤赔付中涉及劳动者工资分为“原工资”和“本人工资”,各指不同。
    一、原工资
    工伤赔偿中的原工资,适用于停工留薪期,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原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二、本人工资
    用于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部分省市还用于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也适用于本人工资,是指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期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少报工资致使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于人多为补足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