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轻伤二级法院已经开庭了,法官建议双手和解,现在我方积极赔偿对方已经与受害方达成和解协议,同时对方出具谅解书、撤诉书给到法院,已经在看守所待了6个月,法院会多久下来判决书,会判多久,谢谢!

2019-03-31 12:2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法院开庭判决,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一审案件一般不超过6个月,二审一般不超过3个月。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与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由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6个月。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n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n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n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n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n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n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依照上述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 取保候审只能说罪行不重,可以争取缓刑,关键在于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故意伤害罪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