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虚假信息写下的借条,但是对方和我没有银行转账也没有给钱给我,现在他想让我还钱还说不还就告我诈骗,我能告他敲诈勒索吗?

2019-03-31 13:09: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吗?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证据,被公认为“证据之王”。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力的书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的。   相关内容链接: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哪些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 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
    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
    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
    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京高法发 [1998]第188号)
    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
    2、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6、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 精神病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首先要看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具备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其次要看其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处于精神病发作状态中,是否具备自主意识,精神病人在正常状态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 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分的,要确定好到底是诈骗还是民间借贷纠纷。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是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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