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人今年58周岁与8月14日突发心梗死亡,请问如何办理社保,有丧葬费吗,还有其它补贴吗

2019-03-31 13:43: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共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第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一般如何计算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
  • 职工死亡后,除了社会保险中工伤保险的补偿外,单位还需要赔偿。
    死亡后搜索可以领丧葬费和抚恤金。
    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 受到限购令的影响,现在买房子必须有社保。
    社保的重要作用:
    1、可当身份证使用
    社保卡可当身份证使用,这是其身份凭证功能。身份凭证主要是指作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
    2、可当银行卡使用
    目前的社保卡是一卡两个账户,分为医保个人账户和金融账户。相当于一卡两用,既是一张社会保障卡,也是一张银行借记卡,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金融等服务,使用更加方便。
    由于采用了芯片技术,新社保卡的安全性也更强。只是,只限在境内使用,目前暂不支持贷记功能,但是省内跨行取现免费。
    3、社保卡不等于“医保卡”
    首先要声明的是,社保卡不等于“医保卡”。
    社保卡最先启用的是医保功能,因此很多人误认为社保卡就是医保卡。其实,医疗保险仅仅是社保卡所承载的众多功能中的一项,以后跟人社业务有关的事项都能通过社保卡办理。
    4、可缴纳领取养老金
    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后,人社部门积极推动其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业务环节的应用,逐步将涉及个人缴费、支付的各项业务,包括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待遇的领取以及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后的费用支付等。
  • 社会保险办理需要去社保局办理。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手续。
      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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