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这房子没有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是拆迁安置房,只有城建局的收据,当时收据丢了,想转让给别人可以吗

2019-04-01 08:41: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产权人去世后,房产作为遗产应当如何继承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根据有关规定,第一条 拆迁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城市房屋拆迁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拆迁许可;

    (二)行政强制拆迁决定;

    (三)补偿安置裁决;

    (四)拆迁行政处罚决定;

    (五)行政强制拆迁行为;
  • 你是否办理了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手续?把契税,印花税工本手续费以及住房维修基金都交给了开发商?还有代理费用?如果是那样,那么你两年之内是那不到房产证的,一位开发商根本没有去给你缴纳税费办理你的房产证,他们拿着你和其他业主的钱免利息周转两年,才会给你办理。
    这是行规!这个税费你可以自己去缴纳,很快就能拿到你的房产证,你现在这个情况,就算你打官司赢了,最多给你半年物业费冲抵的赔偿,你还要搭钱搭上时间,划不来!建议你再和开发商沟通协商一下。
  • 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