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老公都愿意
离婚
,但是我不想把孩子的
抚养
权给他。我要是把孩子的抚养权给他了就是不让他见孩子,他可以抢也可以起诉我是吗?
离婚
2019-04-01 20:5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
子女抚养
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1264
当时孩子抚养权是判给我的然后我给他要抚养费他不给他就把孩子抢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吗?
01:51
2345
离婚没要孩子抚养权是不是彻底失去孩子了
民法典
1601
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
民法典
372
孩子不管他家人也不管?之前孩子的抚养权归他,我现在想和他离婚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王婷婷律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01:45
2345
孩子抚养权司法解释
民法典
392
怕他家不同意,而且也害怕他爷爷奶奶和我抢孩子的抚养权,我能和
夫妻离婚只有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丽江律师
华坪县律师
宁蒗律师
永胜县律师
玉龙律师
古城区律师
昆明律师
曲靖律师
普洱律师
临沧律师
西双版纳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