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共35元,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所得款20元,未销售17.5元,进货时不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如果要罚款,要罚款多少?

商标
2019-04-02 13:59: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 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货值金额的认定标准,分别商品未销售和已销售来处理。已销售,货值5万元以上,要追究刑事责任;未销售的,货值15万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如已销售不足5万元,但与未销售的合计达到15万元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  
    八、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  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 首先,一个商标只发放一个注册证,一标多类的也不例外,也就是说,并不是每申请一个类别就发一个注册证。如果有部分类别被驳回,则会记载核准注册的类别和核定使用的商标或服务。
    其次,如果想要将一个商标注册多类别的进行分割,也只限分割一次,并且只适用于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的驳回中,其他都不准予以分割。
    最后,注册的商标应与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相对应,因此品牌优生建议,在注册时应对同一种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进行近似商标查询,这样有助于提高在多类别注册单一类别时的成功率。
  • 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2.显著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著作权)相冲突。
      
    3、商标合法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标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4.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坚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禁止抢注商标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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