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结婚证上的日期是08年,第一个孩子是05出生的,当时没有罚款,户口也上了,我现在想在中山市办理积分入学,请问第一个孩子属于计划外生育吗?(第二个小孩是属于超生,交了罚款。

2018-07-31 08:0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超生的小孩随父或随母入户都是可以的,由你们夫妇喜欢就可以。
    但超生的小孩,不论随哪个入户,都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金额由当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根据当地上年人平收入计算的,可以打114查询当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的电话,然后咨询他们,也可以直接去计生部门咨询。
    如果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困难,也可以于户籍地镇级人口计生部门签订一个分期缴纳的协议,分年缴纳(一般不超过三年)。
    缴纳社会抚养费后计生部门会出个证明给你,拿这个证明以及小孩出生证、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派出所就可以申请小孩出生入户。
  • 给小孩上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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