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还没有领证,要按揭买房,首付是我付的,还贷之后是共同还,房产证上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产证上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您好,我们是还没有领证,要按揭买房,首付是我付的,还贷之后是共同还,房产证上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2019-04-03 19:07: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如何按揭贷款买房  
    1、填写抵押贷款申请书、提交审核;  
    2、进行房产评估(先交300元评估费)、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签订合同);  
    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5、到期还贷;  
    6、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  
    二、按揭贷款买房要如何办理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 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人一半。但是鉴于该房产是经济房,没到上市交易期,一般不允许转让,只有使用到上市交易期满后再转让。转让后所得价款扣除购房借款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儿子是成年人,也出了部分购房款,那作为家庭成员也可以要求分得部分。
  • 如果是家庭成员唯一住房的,不允许拍卖,这里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你一人。 另外,即使是唯一住房,但是该住房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水平的,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执行一部分。
    如果在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法院已经对其资产进行拍卖,那么就是按债权人起诉法院判决书执行。但如果是债务人已经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只能在债务人破产清算后,根据清算后债务资产情况,按比例偿还债权人,并要按破产法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 不还款,银行会到法院起诉你,法院可判决你还款,到期后会强制执行,拍卖房产,拍卖款中把银行贷款部分归银行,余款归你。
    如你不还款,可能会影响你的征信记录,以后再贷款,增加难度。
    法院会在强制执行时一般是先由你与银行协商还款,如果银行同意用房产折价,当然可以,如果无法协商,那就拍卖。至于五万元的首付,应该还会折价返还你的。一般不会超出价值来执行。
    更不可能执行你其他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