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交易中,已经过了约定过户日期,买房因银行同贷书未出,也天法现款支付,能算买方违约,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吗

2019-04-03 23:4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房定金是个人根据情况来定的。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特征如下: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 1、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已经交纳的,定金合同成立。
    2、双方当事人就主合同内容未协商一致的,视为合同协商不成、合同不成立。要区分责任情况来确定定金责任的承担,即是交付定金一方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是接受定金一方责任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无责任的,接受定金一方应当返还定金。
  • 想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判定买房违约,首先,二手房交易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由双方订立买卖合同,据合同规定,由买方将资金付与卖方,依法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由卖方将房产腾退如期交与买方。
    其次,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不动产买卖应当办理转让登记。但没有登记的不影响买卖合同的生效(除非买卖合同本身存在瑕疵),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效力分离原则
  •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7条则规定了解约定金,具体为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可见解约定金是以定金的交付为代价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一种方式,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解约定金,则任何一方均可以定金损失为代价解除合同,然而合同解除后依然适用过错原则,因此造成对方损失的,按照过错程度予以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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