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宁波某公司工作13年,公司给买社保差不多9年,08年开始买的,现在到了退休年龄,补缴之前社保社保局要求劳动仲裁,而劳动仲裁以过的时间太长不予受理

仲裁
2019-04-04 07:06: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职工社保参保必须满足劳动法等关于用工的年龄要求
      最低限:作为未满16周岁的童工,自然不能参加社保,作为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岗位应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相关规定),是可以参保的。
      最高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者不能参加职工社保。
      
    2、城乡居民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参保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以上;医疗保险自出生即可参保(部分地方允许准新生儿参保),不受年龄限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您好!按照您的说法,您所问的仲裁时间应该是指仲裁申请的时间,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申请仲裁的期限是1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另外如果是想问仲裁审理的期间的话可以看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一般是45天内。
  •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