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社会上的人打架,我是在校生。打架原因是:对方醉酒对我们进行辱骂,后面我们四个人打他,造成轻微伤,隔天那个人找来十几个人对当晚一起参加打人的我一个朋友进行报复,还被打进医院,。请问老师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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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使受害者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案件(是否构成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罪除外),不构成犯罪,可由警方调解解决 。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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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违法,即使在撕打过程中被碰的,也会追究法律责任的,应当给予责任人行政拘留或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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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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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双方的行为都违法。
如果一方经鉴定达到轻伤二级,对方的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受害方的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涉嫌殴打他人,依法应追究治安行政责任。
立案后,行为人要积极和受害人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调解解决或者取保候审。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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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