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驶汽车绿灯正常行驶在路口突然遇到电动车带人闯红灯,我紧急避让不及被撞伤,交警把我车子给拖走了,一个礼拜了都没有责任认定书,请问这个应该扣车多久才处理,到底是谁的责任?

2019-04-04 13:44: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您好,交通事故的索赔流程是这样的:首先,由交警部门出具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双方各执一份,依据该责任划分的情况向对方保险公司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其次,自己的伤情要及时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等级才能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标准;最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
    2.赔偿的范围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具体的建议您委托律师代为计算和处理。如有法律遗留问题,欢迎来电或来所免费咨询。
  • 行人闯红灯被撞分几种情况(按可能性大小排序):
    1、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且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2、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
    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有证据证明(路口有摄像头,或者第三方人证)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4、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
    而且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机动车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机动车次责,行人主责。
    赔偿方面,首先在交强险限内(1万元)赔偿行人,不足部分机动车一方按责任再赔偿行人。即便机动车无责,也要赔10%给行人。
    赔偿项目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33条,原文太长了,自己网上去查吧。
    另外,机动车主责的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积极赔偿可从轻。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报警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己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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